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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生产合同推荐6篇

时间:2023-12-01 16:01:14 浮梦

《代加工生产合同》是委托方与加工方之间的正式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该合同有助于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提高效率和质量,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加工业务中必不可少的法律保障文件。

代加工生产合同推荐6篇

代加工生产合同 篇1

委 托 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之约定生产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品种: 。

其规格、产品结构、材质成分按附表要求,如遇原材料等重大调价时,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

二、甲方根据实际销售量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保质保量保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

三、外包装的设计由甲方提供,包装材料的选用由甲方提出具体要求,包装物的制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产品的相关手续,以上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乙方要协助解决顾客投诉;协助解决主管部门的质疑和检查。若因虚假、失效造成的经济罚款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及安全性,按国家规定及企业标准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定单,在保质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甲方有权抽查产品,一经发现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退回该批次全部产品,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应在双方约定交货期内交货,若未能按时交货,乙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每延误1日按欠货货款的3%交罚滞纳金。(如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时,导致延误货期,双方再商议。)

八、付款及运输方式

1、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乙方向甲方垫资 万元人民币做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的生产任 务,并将产品发往甲方指定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如无违反以上任何条例,乙方无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十、合同有限期:本合同有限期为2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 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约事宜,否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合作期限: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代加工生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代加工生产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加工生产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充分发挥市场优势,扩大品牌市场的开发,决定从事生产和销售传动类的高低压电机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传动系列产品),但根据国家对高低压电器产品强制认证的要求,甲方为了创造条件取得产品ccc认证。通过与乙方的洽谈,双方市场营销理念和策略一致,本着“互利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委托乙方生产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odm项目合作及之后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基础。

一、 委托生产的产品

1、乙方考虑到甲方熟悉市场,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市场营销能力,向甲方提供传动系列产品。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均获得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产品严格执行ccc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ccc认证产品进行odm认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为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标准,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并对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负责。

3、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生产,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按照甲方的订单为准,并按照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将产品发至甲方。

4、 乙方对甲方销售服务中的特殊情况,予以配合协助解决。但对甲方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乙方负责生产的odm产品和获证的产品保持一致,如有结构或涉及到关键件的变更,需经认证机构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 产品的品牌以及包装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高低压电动软启动器系列、变频器系列产品,乙方必须提供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和包装物上,不标注企业名称的铭牌和标牌,实行“中性”内、外包装,如需要特殊的品牌和型号产品时,应该在订单说明。

2、 乙方不得使用和标注甲方企业名称、型号、地址的产品对外进行销售。

三、 产品市场的制约

1、 甲方应积极建立传动系列产品的市场和营销网络,努力拓展产品市场营销,增加委托生产的产品生产总量

2、 甲方不得向乙方设计上图的项目及已经跟踪的项目开展销售活动,进行恶意的市场竞争。

3、 乙方及营销渠道不得对甲方已经通过设计院市场设计上图的项目和已经跟踪确立基本关系的项目,进行产品的低价倾销和恶意的市场竞争。

四、 产品的供货价格

1、甲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开发市场,建立销售机构,发展市场营销网络,并以甲方的品牌开展传动系列产品的市场营销工作,承担市场开发、产品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营销费用。

2、乙方鉴于甲方所承担的产品市场营销的投资风险,应尽全力支持甲方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提供甲方最优惠的传动系列产品供货价格,具体确定产品供货优惠价格为甲方市场价格的%。

3、甲方年委托的生产量及回款额达到500万/年(人民币:元)以上,乙方给予3%的返点;若甲方达到1000万/年(人民币:元)以上,乙方给予5%的返点;若甲方委托生产量继续扩大,届时甲乙双方将通过重新协商制定新的执行价格。

五、 货款结算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传动系列产品,在合作初期的货款结算:实行现货、现结原则;进入合作正常期后,每月乙方给甲方提供货款30%的资金支持,连续3个月,第4月付清第一月的30%,以此类推。

2、 乙方至甲方所在地的传动系列产品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六、 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本着诚信原则,认真履行

2、鉴于产品市场的竞争激烈性,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偿对方相应的可得利益。

3、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无故违约或停止供货,必须依据甲方市场营销支出的总费用,进行无条件赔偿。

4、如若发生分歧,产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首先应该以本协议的前提,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果,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依法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5、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得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遇此事,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且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时,归还所涉及的产品设计图纸和说明书资料给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2年内,甲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

6、 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七、 其他

1、本协议为长期的无固定期限,本协议于20_年10月8日签订,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的内部执行文件应摘录相关内容,另行下达营销及财务等部门。

2、 本协议生效后:

①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申请国家强制性产品ccc生产制造证书工作,并提供相关申请所需的全部图纸、文件资料。乙方在以后的ccc认证工厂复核工作和变更过程中,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确保甲方所持有的ccc证书有效和变更响应及时。

②甲方在申请ccc认证产品的odm认证时所申请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且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内容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③ 乙方应提供传动系列产品的电子版样本、选型资料,以及内外包装物件所涉及的铭牌等技术图纸资料,支持甲方过程中,自行解决铭牌等包装物件加工生产。

④在合作初期,经由甲方销售的传动系列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开展维修、调试等工作,而甲方则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将全力培养甲方的服务人员,形成专业的服务队伍,逐渐过渡到甲方全面负责产品服务。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在履行过程中,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进行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生产合同 篇5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代加工生产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甲方已经或将向乙方披露资料、信息等保密信息,乙方同意履行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信息

乙方在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产品的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信息、文件、资料、样品等,也应视为保密信息。

3、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

4、甲方向乙方披露或提供的资料、信息均应视为保密信息,除非甲方明确否定。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设计的一切图纸、文件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因甲方的产品设计侵权而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保密期限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是永久性的,在双方的委托加工解除或终止之后仍应履行,直至甲方明确表明不再需要保密时为止。

2、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至合同产品公开上市销售后满一个月时终止。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在非为甲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之目的下,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或者将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运用于自产产品上或者受其他第三方委托生产的产品上。

3、乙方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扩大影响。

4、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乙方有关人员”),并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5、乙方有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6、因保密的需要,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合理的保密措施,并要求乙方配合履行。

7、乙方违反甲方临时的提出的保密措施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8、项目完成(或双方的合作解除或终止)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及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9、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加工现场进行检验,乙方应予配合。但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生产经营的妨碍。

10、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时,有权要求乙方出具收据。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同时视为严重违反甲乙双方的合作或加工合同(以双方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可视情况解除甲乙双方的合作或加工合同。

第四条生产模具

1、模具使用限制:乙方用于合同产品生产的模具,不得用于为甲方生产合同产品以外的生产。

2、模具回收:双方的合作解除或终止(无论何种原因)后,甲方有权要求收购乙方用于合同产品生产的全部模具。

(1)收购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回收模具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