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简单的合同》是指业主与装修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装修范围、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费用支付等重要内容。合同通常包括材料选购、工艺标准、维修保养等条款。签署此合同有助于明确双方责任,规范装修流程,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双方预期效果。
装修简单的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内容
1、地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从合同签定后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关于工期
1、期限天,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违约金。
第四条关于材料要求
1、双方商定后施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后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承包方:
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
日期:年月日
装修简单的合同 篇2
委托方 :
承接方 :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 地面铺设80x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x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x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x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 ,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20__年7月日至20__年9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装修简单的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装修门面,本着信任、协作、配合、节约的原则,保证质量的顺利完成每个项目。
第二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门面装修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第三条:设计标准及质量要求
1.门面装修设计由甲方提供,并乙方要提出好的建议。
2.木工部分:基层牢固、结实、无拉动现象,垂直及水平偏差均应小于士0.5厘米。
3.油漆部分:无明显气眼、钉眼等现象,手感光滑舒适,并无漏刷现象。
4.水电部分:按同场情况布线布管,布线和布管做到横平竖直。
5.瓷砖必须间缝线直,无空鼓、无破损现象。
6.式样问题不属于质量问题乙方按图纸施工,不承担返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7.门面装修期间,乙方负责甲方门面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第四条:质保期
1.防水墙面高度主墙1米,其他区域0.5米,质保期2年。
2.地面瓷砖贴砖瓷砖必须间缝结直,无空鼓,无破损现象,质保期2年。
双方约定在质保期内出现上述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复(质保期间甲方验收合格后推2年)。
第五条:承包项目
1.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项目单,经甲、乙以方商定造价元。
2.按照项目单如有增减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定做到有增有减结算所有费用。
第六条: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为,进场日期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七条:材料品牌
按甲方提出的主要材料品牌,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详见材料品牌明细表。
第八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三次:第一次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付给乙方材料费元,最后完工,甲方验收后留3%的质保金,余额付清。收款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保修范围
油漆、墙漆保修半年,水、电保修贰年。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装修简单的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施工图》)
4、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5、 交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6、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_____元(¥:_____元)工程预算书,(详见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预算书》 预算中单价做为决算单价,增加量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第三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其工程预算书中不包含洁具、灯具、软装饰品、造景植物、安装工程及拆除项目。
2、 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及装修协议。
3、由乙方设计施工的二楼架设工程必须保证安全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期间发生倾斜、材料断裂、塌陷等不安全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直至重新架设。
4、阁楼架设工程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等,由乙方负全责并处理善后事宜。
5、阁楼架设工程必须具备与军公区综合楼同等抗震能力。
6、 施工过程中如存特殊施工项目和质量要求,双方应协商确认,增加费用,签订补充合同。
7、甲方自购材料,设备其质量由甲方自负。
8、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若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规格差异(在允许偏差范围外),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时供应。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误工或返工,其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因乙方事物造成材料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价款支付
1、合同签约时预付总造价50﹪,木工完成时再付总造价的45﹪,整体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时交付5%。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未付款属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付清工程款时,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3、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变动时,双方需要补充合同。增减项目的价格,签订补充时一次付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款,则逾期一天应按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工程工期
1、在正常施工情况下,乙方延误工期,按每天五十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由甲方按每天五十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下列情况影响工期时不计误工,工期顺延:
(1)增加工程量、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
(2)累计停水、停电二小时以上/每天;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4)甲方原因拖延造成误工;
(5)不可抗力和因素;
(6)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七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全面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未经竣工验收自行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应用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需承认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相应的看管费。
4、验收时,甲方若对个别装修质量小问题有异议时,双方因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原则相互协商,不能以此为由,拖延验收时间。
第八双方职责
一、甲方
1、提供原房屋平面、水电、煤气线路图,并向乙方现场交底。
2、如需拆、改元件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正常用水、用电。
4、负责与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每天正常施工时间10小时(含强烈声操作)或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解决工期、质量等现场发生需要协商的有关事宜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
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等事故需尽快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造成返工,费用自付。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所应付的款项,超过约定三天时间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付款,乙方可以在发出通知的三天起停止进场或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及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超过约定支付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必须一次性赔偿乙方5000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确认扣除一万元赔偿款外上余的工程款,乙方必须在三天内退还给甲方。
3、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以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方负责。
4、工程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决算并结清工程尾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付50元看管费予乙方。在未付清工程款时如甲方擅自更换门锁或入住,视为违约。甲方须每天付100元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时赔偿,并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6、在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十保修条款
工程验收后装饰主体工程保修12个月。12个月保修期过后,保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 名) (签 名)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简单的合同 篇5
海坛古城一期公厕(b25、c44、c45)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福建省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潭海坛古城第一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福州万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海坛古城一期公厕(b25、c44、c45)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福建雅利达安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平潭海坛古城公共厕所(b25、c44、c45)装修施工图纸(版本号20__-12-29版)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施工工期
3.1施工工期:建设工期 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甲方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完整的图纸,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的工期(不含验收阶段时间)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交付使用,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叁仟元人民币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3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连续超过8小时。
3.3.3不可抗力。
3.3.4 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
3.3.5甲方供材料未能及时到场,致使工程无法施工的。
3.3.6其他分包专业工程未能及时完工而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的。
3.3.7甲方无法按时提供图纸的。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 承包方式
4.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含税总价包干方式包干。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工程计价方式为采用含税总价方式包干,总价为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整元(即¥465,000.00元)。
5.2总价中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用于本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如措施费、二次搬运、脚手架、卫生保洁、风险费及其保险费等)。乙方报价清单中漏项或工程量漏算少算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场地与合同签定时提供的施工图纸不符等原因另补签证,除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外,均不做任何调整。
5.3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乙方每个月完成全部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相关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付保修款的50%,保修两年满后付清保修款(保修期为两年)。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付至95%时,乙方开具100%建安发票。
5.4本合同签定后3天内,乙方需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并经甲方工程项目部认可。
5.5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应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变更通知,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变更通知。
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乙方报价时总价的下浮率进行单价调整执行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4)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
6.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评定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6.2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选择施工班组进行施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6.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及验收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6.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应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6.5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资料及各种签证,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应
及时报甲方备案。
6.6甲方代表收到乙方现场签证和隐蔽资料七天内应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所报送的内容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
7.1乙方采购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材料设备检验报告。
7.2本工程所用的木材必须经过防腐及防蚂蚁处理。
7.3甲供材料(若有)到场后甲乙方应及时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对有缺棱掉角、裂缝、扭曲变形、色差等缺陷的材料应及时反馈,并禁止使用,否则影响验收的乙方自行负责返工和更换材料的一切费用。
7.4乙方应按照设计、规范和甲方要求的品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材料设备检验报告。乙方所购材料需在进场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次日到现场进行验收,若甲方代表未能到场,乙方视材料验收合格。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材料,应禁止使用,由乙方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若要更改材料或是材料品牌,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以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7.5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厚度、尺寸及其他相关要求)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若乙方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一经发现将严惩,且对已完成部位的单价将根据实测数据进行扣减。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6乙方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施工前需提供样品(包含但不限于瓷砖、石材、防潮板等 ),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八、甲方工作
8.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
8.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口,其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8.3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叁套,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4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监督和管理及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并进行技术和经济签证。
8.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因乙方未及时签收指令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应予执行,但甲方代表应在指令发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指令。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6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联系单或申请中间验收报告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中间验收,否则视为甲方同意进行验收。
8.7甲方应积极做好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合理安排相关专业交叉施工。
8.8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的履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为准,若有更换须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照原代表指令行事,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工作
9.1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如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相应损失。
9.3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赔偿甲方一切相应损失。
9.5乙方应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的管线、设备。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
9.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对施工期间工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若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一切工伤待遇的责任,如甲方垫付相关款项,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9.7乙方应做好现场材料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材料的施工损耗,对于超出材料合理的施工损耗部分,甲方按材料采购单价计算,费用由乙方负责。
9.8乙方任命同志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负责合同的履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为准,如有更换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到现场解决问题,如被甲方发现项目负责人一整天都未到现场一次,将在管理费用中扣除1000元人民币处罚金。
9.9乙方应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对于图纸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应提前48小时提出,以便双方及时解决。
9.10乙方应积极做好承包范围外项目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在相关专业未施工前乙方不得私自施工,否则乙方应承担自行修复责任及费用并赔偿甲方一切相应损失。
9.11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签证、验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未能及时到场的,工期按延误的工作日数顺延。
9.12若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竣工与结算
10.1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48小时给予确认是否具备验收条件,确认后48小时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竣工会所的装饰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48小时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日历天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并保管。
10.2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资料15个工作日内确认其资料是否完整,资料不齐全的乙方应及时补充完整。资料齐全后甲方应在三个月内提出结算审核报告。
十一、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项目的保修,甲供材料质量和人为损坏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之内。
11.2保修内容:
11.2.1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
11.2.2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验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返修。
11.2.3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由乙方负责解决。
11.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甲方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11.4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
11.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1.6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若发生上述11.4-11.6情况,甲方仅承担通知义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所引发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7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1.8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否则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11.9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当时市场价格收取服务费。
十二、违约责任
装修简单的合同 篇6
甲方 (总部):+++++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加盟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更好地开展装饰工程业务,经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的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2、加盟形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形式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名称为 分公司。
3、分公司注册地址 。
4、分公司经营范围 。
二、加盟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壹万元(¥10000)加盟费,本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向乙方的征收的管理费用采用固定管理费用的模式,管理费为每年伍万元(¥50000),管理费自签订本协议5日内支付;次年管理费应于上年度协议签订日期前支付,如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管理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收回资质(包含各种资质证明文件)及公司名称、形象使用权。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贰万元(¥20000)元,协议期满后退还,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违法乱纪,不遵守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签合同时不正规操作,给客户或业主造成损失,不能及时解决赔偿;乙方在保管业主、客户的工程款或定金、订金期间出现丢失或带款潜逃),或其他对++++装饰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行为,总公司有权没收其信誉保证金且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在没收乙方信誉保证金后将其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配合办理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并为分公司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和证书。
3、甲方负责每年的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必备证件的年审,年审相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年审,年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发布不真实信息的,则甲方有权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如情况严重,可进行罚款,罚款的标准另行制订。如产生法律纠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有义务对合作伙伴(乙方)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广告的统一投放、人员培训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不违背公司总部的经营方针和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分公司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需备齐正常运营所需各项资料:如房屋租赁契约、房产证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3、乙方不得转让、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同时,乙方不得将资质证及其相关证件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如有违反,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乙方必须遵守法律,合法经营,注重甲方形象及声誉。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以下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中途自动放弃经营;
(2)乙方未经总部许可,私自将分公司转让第三方经营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吊销执照或强行关闭的;
(4)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的影响甲方及其他加盟方经营的,甲方将根据情节作出是否终止协议;
(5)乙方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6)乙方及其雇用人员除了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外,应遵守总部制定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将甲方或其站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究责任并索赔损失。
五、甲乙双方合作经营项目
1、双方有一方无法单独完成或者双方基于客户资源等原因进行的合作经营项目,利润按5:5分成合作,共同施工与管理、共同承担盈亏。
2、为能够很好的将合作经营项目与乙方单独经营项目进行区分,双方在开展进行具体项目合作时应该以必要的书面形式将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
3、合作结算方式:(如:甲方向乙方转交工程或乙方向甲方转交工程)一方签定合同收取相关款项后3日内按照约定比例向合作方支付。
六、协议期限及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无法正常经营而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将业主、客户的业务向甲方交割且得到甲方确认,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撤销、过户或变更手续,甲方须在上述撤销、过户或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信誉保证金退还乙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场所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3、协议到期解除协议时甲方归还乙方所付费信誉保证金;需续约的则另外签订续约协议,信誉保证金暂时不予退还,直到再次加盟结束并完全交割清楚,甲方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
七、关于公司工程部的管理规定:
(1)甲方在总部设立工程部并配备相应的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乙方可按照甲方工程施工分包费用规定选择甲方现有施工人员对其所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及工程款结算;
(2)如乙方将其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承包人,该承包人应具备合法资质,并在甲方工程部备案以便甲方统一管理,其工程分包结算由乙方与该承包人自行约定。;
(3)客户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如原因在于施工质量,则相关责任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承担;如原因在于设计方面,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大面积流行性疾病、法律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退还乙方已交纳的信誉保证金。
九、情势变更条款: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已无意义,一方可根据法律上成立的情势变更事由,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正或者解除。
十、相关事项
1、甲乙双方互相不负责,任何一方单独针对第三方债务、承诺、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将不保证、不负责对方本协议外的义务、债务或开支等。
2、在本协议正常执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互相不为对方的经营结果负责。
3、本协议之加盟方式,允许乙方采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原则。但乙方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按章纳税。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出现偷税漏税等违反法律的行为,该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鉴于乙方是仅以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甲方并不实际参与其正常经营活动。因此,出现以下责任时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及民事责任:
(1)乙方因为独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雇佣员工而产生的支付工资福利等费用;
(3)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在外赊购材料款;
(4)乙方以分公司名义租赁办公场所、设备等而产生的费用;
(5)乙方雇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为意外而产生的医疗、劳保费用;
(6)乙方在经营加盟分公司期间所产生的或者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及责任;
(7)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的,最终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在出现纠纷时应该独立解决并以分公司和自有资产承担责任。根据本协议加盟形式,如出现诉讼、仲裁情况,乙方应自行解决,同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2)本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认同后得以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履行协议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总部)签章: 乙方(加盟方)签章: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