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合同》是商业代理关系的约定,明确了加盟方和代理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通常包括销售、推广、结算等条款,并规定合作期限和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有助于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合作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加盟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分机构地址:
甲方(许可人):乙方(被许可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香樟树教育”,在甲方授权下,开展中小学补习班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香樟树教育组织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教育培训服务组织。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香樟树教育”、“黄石市香樟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的加盟成员,在湖北省黄石市/区,统一使用“香樟树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中小学补习班与家教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教育机构按“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确立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城市办理一家中小学补习班,乙方根据需要并报总部备案后可在该城市设立香樟树教育机构的连锁分部或培训点,甲方将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授权牌,并由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
二、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培训与服务模式,本着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培训服务的宗旨,提高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以及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促进培训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费用
1、加盟费
授权乙方加盟“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准许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镇开设“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机构”。
2、品牌使用费
香樟树教育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运营规范、商业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许可费、维护费,按年收取。具体由甲乙双方商议。
3、管理费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费用,作为该年度总部对加盟方提供教学管理、广告宣传等开支的补贴。
4、证书费
由加盟方将实际考试合格的学员人数上报总部,核实无误后为其办理证书,证书认证及工本费实收。
5、收费办法
1)品牌使用费和加盟费的支付:签约之后,乙方每月28日至31日付人民币600元给甲方。每月产生的税务在次月15日之前上报甲方,由甲方代缴当地税务局和国税局(甲方需开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后,本协议书开始生效。
2)证书费的支付:证书认证及工本费,由加盟方在前向总部付清。
6、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机构时(乙方教育机构与甲方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的业务联系),则乙方所交纳的授权金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香樟树教育”、“黄石香樟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侵犯。
2)甲方对加盟单位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财务数据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4)甲方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当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运营规范、管理制度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的协助。
6)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香樟树教育机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详见《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管理条例》,该条例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应及时通知乙方。)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连锁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对加盟中心经营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香樟树连锁教育组织章程》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义务
1)全面负责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企业形象建设,为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支持,向教育机构提供不断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技巧,对教育机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2)提供注册商标、商号,指导乙方做好开业筹备工作。
3)向教育机构提供标准、规范的教案、教学大纲,组织师资培训和运营管理培训。
4)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通讯手段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
5)向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6)直接授权或协助乙方申请成为专项授权培训中心。
7)供应教材给乙方,指导乙方设置培训课程。
8)组织年会或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各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沟通、交流。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获得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市畅宣传广告上的支持。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和经营指导。
4)乙方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5)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服务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4、乙方的义务
1)独立完成香樟树教育机构开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提供协助和指导。
2)遵守甲方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配合甲方会计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5)维护香樟树教育连锁教育组织的名誉及统一形象,保护甲方所有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须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6)妥善保管与甲方特许业务相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法人信息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7)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管理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工本费)。
8)保证培训质量,及时处理学员和客户投诉。
9)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财务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市场调研工作。
10)合作期限内,加盟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均须向甲方交纳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时,还须赔偿甲方品牌、信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
六、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法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所欠甲方的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教育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应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按规定交纳授权金后生效。3、本条例的相关文件:《香樟树连锁教育组织授权加盟协议书》
4、本条例由黄石市香樟树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加盟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任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进行 眼镜的销售活动。乙方可以在指定区域内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及品牌名称进行产品推广和宣传活动。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法律关系
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一般代理,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基本义务
乙方应为具有良好信誉的自然人或法人,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为确保双方业务关系的确定性,乙方需向甲方披露如下信息:公司名称,法定形式,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名称和地址等。上述信息应视需要时不断更新。 乙方的经营活动仅限于合同双方约定的区域内。
乙方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储存,销售或者代理经销同类竞争商品。如出现此类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四、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_________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_________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货
1.乙方应在收到合同产品后立即进行货品验收检验。乙方收获时应仔细核对重量及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
2.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如发现有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随附照片。经甲方审核确认并通知乙方之后,乙方可退货。因为质量问题退货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采购指标
1.在双方洽谈初期,甲方可以3折价格向乙方提供不多于3副产品样品。供乙方试用及体验产品效果。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此笔款项可返还。乙方首批进货额不低于6000元,年度总进货额不低于2万元。每季度末,乙方应就下一季度的合同产品数量向甲方作出无约束力的预测(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预测的准确性)。此预测的准确性将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年终评审的重要指标。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容量对乙方年度销售额作出无约束力的指导建议。
2.甲方在每季季末会对有可能无法达成采购指标的经销商进行沟通。经销商必须在沟通之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指标完成计划表。如甲方经全权酌情后认为,经销商所提交计划不适合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采购指标,除非经销商提出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协议。
八、价格和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供货价为产品零售价的5.3折。
2.由于市场不可确定的因素,甲方有权对产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在零售价进行调整时,价格调整当日市场所有此款产品的零售价格同步进行调整。产品的供货价在价格调整日之后随之调整,价格调整之前的已发货产品供货价不变。
九、产品退换
在甲、乙双方合作的第一年。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可为乙方提供退,换货服务。不同款式之间的换货按照对应款式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退货按照合同规定进货价6折执行。对于乙方退回的影响产品质量的残次品,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打折,报废或者直接退回处理。退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甲方的责任
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
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5.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十一、乙方的责任
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储存,销售或者代理经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____。
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5.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6.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7.利害冲突: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作为其他_________的代表而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甲方之意见;乙方担保,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甲方商业利益的情报。
十二、甲方的市场支持
乙方在自己区域内对所代理产品进行广告、促销活动之前需将广告及促销内容提交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甲方将视乙方具体市场及实际销售情况决定是否对乙方的广告给予一定补贴。补贴额度为广告支出10%-50%不等。乙方需将所投放广告位照片,广告投放签订的合同,对方出具的发票等资料在广告投放后一并寄至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将补贴金额打至乙方在甲方专用账户。此项补贴款作为乙方货款专用。补贴申请日期为广告结束后一月之内,超出申请日期不予补贴。
乙方在申请广告补贴的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申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多报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罚款乃至终止合作的处罚。
对于发展迅速,合作良好的经销商,公司给予一定的信贷额度支持。信贷额不超过当次发货额的40%,欠款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且上一次欠款未结清之前不得申请新的信贷额度。
十三、终止
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协议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十三、转让
要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四、分包代理人
乙方事先经甲方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乙方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十五、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七、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加盟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xx省xx县xx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董事长xx
电 话:13xx0 ; 传真:xx9。
地 址:xx省xx市xx县xx镇xx路54号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传真: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结合目前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在充分平等友好协商,相互理解,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共识, 签订本合同书。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公司mxsxx 品牌系列产品在 地区(包括 )范围内的唯一经销商,独家代理该地区的“msxxx”品牌 系列产品。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维护公司专利权。
二、认定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后每年享有优先续签权。
三、甲方授权乙方在认定区域市场内开设“mxsxx”品牌产品联营店,并享有独家供货权。
四、甲方负责把优质完好的产品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乙方,并确保乙方的经营质量,不低于20%的完整利润空间。
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代理商品的全部相关合法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资料(包括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国家3c认证书、专利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合法手续)。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业务及人员培训(包括培训学习/定期讲座/素质培养/卖手培训/品牌宣传等)。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品牌形象装修方案并定期为乙方组织推广促销活动,不定期的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书籍、报刊等,让乙方的经营在任何时候都紧紧与甲方的品牌强化和全面推广保持一致,使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中体会到真正的实惠和双赢。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另随时可附xx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售后服务相关规定)。
九、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向乙方区域内任何商家发放乙方代理商品。
十、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以mxsxx品牌为乙方企业主力产品,并保证年进货量不得低于 万元,否则甲方有权另找代理商。
十一、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甲方收到乙方订单货款后,在 日内将相应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货运部,乙方按货单验收后如有异议,应在10日内及时将异议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将视为发运产品与货单无误。
十二、乙方必须维护甲方产品信誉及消费者利益,做好当地售后服务工作以及协调经营环境和社会关系等工作。
十三、甲方保证其供应商品无假冒伪劣、证照齐全,质量优良。但并不负责乙方地方性的经营活动费用。
十四、乙方取得代理加盟资格后,第一次进货额不得低于15 万元。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有甲乙双方法人签字和乙方第一次进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正式生效。
十六、附加协议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准则。此合同长期保存,便于存查。
甲方:xx省xx县xx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加盟代理合同 篇4
甲 方:万菊江
登 记 注 册 地:江西省南昌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10020xx589
法 定 代 表 人:万菊江
邮 政 编 码:330000
电 话:0791-86255985
传 真:0791-86255985
乙 方:戈街仂
登 记 注 册 地: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
营业执照注册号:361127600099209
法 定 代 表 人:戈街仂
邮 政 编 码:335100
电 话:0793-3271554
传 真:0793-3271554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宝县级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条件
?乙方必须是合法的独立运营的公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区拥有良好的地政关系和高效独立的运营团队。
3、拥有独立、充足的项目资金,同时对珠宝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
4、乙方在所代理区域的县级城市,拥有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的珠宝饰品展厅,作为独立运作金大福项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获取金大福珠宝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余干县代理经销权,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开办金大福珠宝产品县级代理店。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以该区域金大福珠宝产品代理的形式授权地址经营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宝系列产品,经营方式为批发。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加盟条件,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一切经营行为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照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虑。甲方保有对乙方提出经营方向性意见并监督执行的权利。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权证书,以及乙方认为对乙方经营有用的相关证书、牌匾的复件。
(4).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必须按照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及与乙方的区域保护约定限额加盟,(即:县级代理商该区域只此一家,不再发展其他代理商),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的客户直接联系甲方并成功加盟的也视同乙方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内的所有产品只能销售给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内购买任何产品。
(2).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必须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店一签,并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权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任何第三者签订金大福商标再许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对金大福商标进行使用及处臵。
(3).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签约前按每店每年付给甲方品牌使用费贰万元(此收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后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经营的珠宝首饰产品必须要在甲方认可的生产厂家(公司)进货,并保证所有产品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余干县区域内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权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内购货,具体购货指标由乙方与加盟商自行约定后报给甲方,由甲方把具体的购货指标写进加盟合同的相关条款中。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对其所发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购物的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并对消费者的投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代理区域内加盟商店铺所销售产品,必须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标签统一制作并打印标签。打印标签费用按以下标准由乙方统一收取:
黄金首饰每克按国际行情另加工费计算。
以上所收取款项由甲、乙双方按各占50%分成,每月1日对帐一次,每半年结算一次。
(8).加盟商所经营的金大福店铺,必须由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设计及装修,具体由乙方或加盟商与甲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联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首饰盒、手提袋、质量保证单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乙方统一制作后配送给加盟商使用,并收取合理费用,单价需报甲方备案。
3、双方约定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授权给乙方在授权地址内使用甲方所拥有的金大福商标、标识、外观设计、vi形象系统、产品标签、门店招牌等知识产权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在授权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识产权产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标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单、名片等)广告宣传用品需报甲方批准,并把样品报送甲方备案。
(2). 金大福商标:是指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编号为 ,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第14类商品标识,注册商标注册号为 ,其商标标识分别为:
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3). 授权经营范围:钻石镶嵌、红蓝宝石镶嵌、翡翠a货、黄金、铂金、18k金、钯金等饰品的批发。乙方不得销售授权经营范围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以独立开办公司经营金大福珠宝相关产品并获得该区域代理权的形式经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保关系,独自承担经营中的债权债务。
(5).在经营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开展相关活动,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积极配合,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或代理区域内的加盟商需要使用电脑销售软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并收取费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乙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该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及时清算对甲方以及其他关系者的债权债务问题.
(2).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或因消费者投诉导致有损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标声誉的。
(3).末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特许经营权发放或转让给其他经营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发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产、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权及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后,乙方未及时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标、徽记以及合同相关的行使权利。
五、违约责任
1、如因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国家政策、战争而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在无债权债务问题的前提下,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 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区域内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为被政府部门认定有产品质量问题,或因消费者投诉而导致有损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标声誉的,为处理上述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3、本合同相关内容和加盟价格体系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后也应该严守保密义务。如有泄密,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甲乙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甲乙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双方均确认往来传真件的效力。
七.诉讼管辖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双方一致同意受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的终止与延续
合同执行期为 3年,从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止,如需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的前三个月内告知甲方,若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没有续签合同,则视为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形式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南昌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菊江
委托代理人:
确 认签 署:
时间:20xx年7月29日
乙方(盖章): 戈街仂
法定代表人:戈街仂
确认签署:江西省南昌市时间:20xx年7月29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连锁加盟店,级代理商,在 省 市包括 内经营轻美项目。
二、经营期从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如无违合同自行延续一年。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 元的产品,价值 元的设备,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别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承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 技术包教包会,学会为止,乙方在开店后如有技术问题,可随时向甲方远程咨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项目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属代理商,合同签订一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2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经营权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经营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取消代理资格,并处以罚款拾万圆100000.00元。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条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拾万圆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理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签署地:
乙方:合同编号:
为大力推广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销售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0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双方责、权、利: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代理。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提供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在授权区域经销权,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管辖区域内布点率达60%以上(商畅⒈龉荨⒎沟辍⒊市、便利店等),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须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市场上的价格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降价销售(包括优惠、促销活动等);乙方不得跨地区经销,违反此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5.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其它类似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6、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和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及治疗作用。
7、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印乙方单位及区域代理字样,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结清。
8、乙方有办理产品在代理区域上市的相关手续;对甲方产品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情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三、产品价格及数量:
1.产品价格详见附表: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本地区刻意违反价格政策,并造成区域价格混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如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货款,则视为乙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继续对该地区征召代理商。
四、供货及验收:
款到发货,铁路发运集装箱或慢件零担托运,也可汽车连运、航空及邮政快递方式。
1、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汇款,指定专人(委托人)______姓名,______职务签字盖章,甲方根据此定单发货。
2、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经甲方认定款到帐户5日内发货,运费由__ 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3、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除外。
4、乙方在货物到达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如发现有误,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进行交涉,并在3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相符合,应妥善保管并在货到3日内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交货地点:省市县站
7、验货地点:甲方库房
8、运费:甲方只负责铁路慢件、或物流运费,如需快件甲乙双方各负担50%,其它如航空及快递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所需的宣传,推广资料和宣传品。
2.甲方负责全国性宣传和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策划与经营指导。
3.乙方应无条件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4.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须接受甲方的指导,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如因保管不当等非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问题,甲方不负责。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退货费用。
七、奖励条款:
1.凡一次性购买甲方产品序号001-015任意组合产品3盒以上者,均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提取25%利润;
2.一次性购货5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0%;
3.一次性购货10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5%。
八、其它:
1、合同期满时,乙方完成甲方销售业绩良好,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货物在半年内无损坏),甲方按合同价格每盒扣除13元作为包装损失费,其余款货到如数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合同签署地法院诉讼处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章):
加盟代理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称需方) 编号: 乙方: 浙江涛涛门业(建湖总代理) 签订地点: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自愿签订,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需方同意购买,供方同意出售 下述商品: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产品配置、价款及其它:
注:1、以上产品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单价含运输费及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2、产品的质量要求: 供方按第一条产品订单中各栏填写的内容向需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标准的产品及配置。
二、送货时间
甲方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和货物到达工地时间,以
利于乙方公司安排生产。乙方应在通知所要求的时间内送达。
三、送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工地。
四、安装与验收方式
(1)乙方产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先对乙方产品的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数量验收单给乙方。乙方必须随产品一并附上相应的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资料,并负责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2)由乙方负责产品安装,甲方及监理方须在乙方产品安装完成后7日内完成竣工验收(若分批安装,则分批验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验收时间;若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由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超过十日的,则乙方可以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产品进场施工,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用电等基本的安装条件来保证乙方的安装进度。
(4)乙方安装施工期间应遵守现场管理秩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施工违反施工管理、行政管理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受 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产品保修
产品保修期为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免费维修,乙方承诺在接到报修后及时上门维修,如超期未上门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期满后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货物运到工地,甲方签收,支付合同总价的
(3)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余款于 前 一次性结清。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则每逾期10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滞纳金。
(2)若乙方在产品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损坏或遗漏的,或在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或遗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产品安装完毕至使用前,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零配件丢失或损坏的,由乙
方收取配件成本费并提供免费服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零配件损坏或丢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补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八、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条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若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浙江涛涛门业(建湖总代理)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