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用工合同》是规范服务员与用人单位关系的重要合约。合同规定了服务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劳资纠纷的发生。签订合同后,为服务员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权益保护。
服务员用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选派家政服务员_______人,以□居家/ □非居家/ □钟点工的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______________ 。
具体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及技能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籍贯:_______ 学历: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具备的技能或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员用工合同 篇2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钟点工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7)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员用工合同 篇3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术语释义
甲方(客户):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劳务服务的购买者。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
劳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后,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 劳务费的构成:包括乙方的服务费和家政服务员工资。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普通家务劳动;2.婴、幼儿照护;3.婴幼儿教育;4.产妇与新生儿护理;
5.老人照护;6.病人陪护;7.计时服务; 8.家庭餐制作;9.其他: 。
第三条 服务地址 。
第四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人数和内容: ;
2.护理依赖程度(无此项服务内容的不填): %;
3.特殊需求: 。
第五条 服务方式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 。(请在□内打adic;)
第六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条件
姓名: 籍贯: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能级别: 是否接受过培训:
第七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天 时至 时。
第八条 劳务费和保证金
1. 试用期收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在试用期间的劳务费 元/天,试用期 天。试用期满后劳务费为 元/月。在试用期内,符合双方约定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在合同期内免费调换超过 名家政服务员时,乙方每调换一次加收服务费 元/次;
2. 劳务费收取:甲方应于每月 日将上月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家政服务员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按实际服务天数收取服务费,多退少补;
3.保证金收取:甲方应支付 元给乙方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后,甲方没有欠费等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
第九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家政服务员,在乙方服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费用由甲方先行承担;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体检项目,且家政服务员同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
③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让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家庭成员行为的;
⑤家政服务员因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⑥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⑦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家政服务员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 ⑧试用期内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⑨其他: 。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居住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和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员有上述病史,甲方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会受传染或是伤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得给家政服务员随意增加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应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报酬;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甲方应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生活完全由他人照护的失能者除外),保证家政服务员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疾病或受伤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周 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用餐与甲方一般家庭成员相一致;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照常工作的,要给予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 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务员财产、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家政服务员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十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情况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未如实告知乙方,或未采取预防措施的;
③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
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健康情形的;
⑥ 其他: 。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真实、文化程度、培训状况和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以诚信为本,如实介绍家政服务员的情况,指导家政服务员完成约定服务项目;
(3)乙方对安排的家政服务员应经过培训、进行过程管理、服务指导和监督,接受甲方投诉并妥善处理;
(4)乙方为家政服务员购买:□《家政职业责任险》□《家政服务员意外伤害加意外医疗险》□其他 (参见《商业保险保单》);
(5)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 合同到期,双方无续签意向,合同自动解除;
2. 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 出现第九条1.(5)⑧情况,如甲方无其他违约情况,乙方应返还信誉保证金,收取发生月的相应服务费,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与对方协商解决;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每超过1天按应付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
3.甲方因乙方家政服务员原因(突发疾病或发现不良行为的)而不继续使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乙方应在家政服务员离职之日起3天内重新提供家政服务员,否则,每逾期1天按月服务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乙方协助处理,属于乙方管理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1)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2)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3)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4)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5)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不负责擦洗。
2.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 以上内容若由乙方故意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员用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约定的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工作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工资 元,三个月试用期后,将享有提成和全勤工资;
2、甲方为乙方实行包吃住的优惠条件。
3. 如乙方在当月工作表现优异的,甲方应考虑给乙方的工资做相应的调整。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交纳保证金《半个月的工资额》。如中途乙方提出要离职,经甲方检查没有对甲方用品的损坏,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完后,保证金全部退还;如有损坏,则在保证金中扣出损坏用品的费用。
5、服务员每月工休两天。
三、乙方工作责任及要求: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公司制度处罚;
2、未经许可乙方不能让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食堂,不允许跟职工闲谈与工作无关事宜;
3、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大厅设备设施,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果设备有故障,要及时与甲方汇报、处理。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有设备,若因乙方操作不当而损坏设备设施则根据情节承担50%~100%。
4、乙方不能有偷窃行为,否则一律送派出所处理。
四、乙方有一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情节较为严重的;
3、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4、食堂浪费大、对本职工作不负责、做得较差者;
5、占小便宜、有偷窃行为。
五、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必须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且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且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必须执行工作交接责任,如违反则不退还保证金。
六、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服务员用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 籍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从事 工作
一、合同条件:
1;凡自愿在本酒店工作,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经面试合格者。
2;签订本合同前须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为1个月。
3;凡签订本合同之员工须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
1;工资标准为既定标准,根据岗位的不同及个人表现享有岗位补贴,工龄补贴及奖金。 2;每月享有带薪休息日。
3;员工签订合同以后酒店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不愿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酒店将 资补贴的形式发放给个人。
三、合同终止及辞职:
1; 合同期满后,员工可续签合同,不签合同视为原合同的延续。合同期满后要求解除合同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酒店,否则视为违约。
2 ;凡经考核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者,酒店有权终止其合同。离店时,可结清工资。
3; 工作期间,屡次违返酒店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开除处理并终止合同;工资 奖金一并扣除。
4;酒店员工当保守酒店的各项商业机密;如有泄漏当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违反,均可依法起诉
乙方: 甲方代表:
公章:
服务员用工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
经营地??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