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代理合同》是外国供应商与代理商之间签署的协议。合同明确规定了代理范围、商品质量、价格条款等重要事项,确保双方在进口业务中的权益和义务。通过签署该合同,供应商和代理商建立了互信合作的基础,推动进口业务的顺利进行,并确保货物安全、质量可靠。
进口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
地址: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委托进口货物内容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1、乙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进口合同主要条款与外商签约。
2、乙方在甲方违约时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货物。
3、乙方特别权限,包括履行、变更、中止、解除进口合同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确保委托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乙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履行义务。
2、不得利用乙方享有的条件和政策进行不正当违法活动,并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规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外商由甲方指定(或提供),甲方应自行对该外商资信和产品质量负责,无条件接受乙方根据代理协议进口的货物,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4、自行承担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5、甲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开证保证金。与此同时,甲方还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所有费用(含以月息_____%的标准计算的利息),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6、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可以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甲方应该和乙方一起与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损失。
7、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的,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件,预支付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不承担索赔费用或不提供必要协助的,均视为甲方放弃索赔。
(二)乙方责任
1、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与外商洽谈、签订、履行合同。
2、在收到甲方_____%保证金后开出即期信用证。
3、若因外商或承运人原因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的,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表甲方对外索赔,并实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四、甲乙双方的结算
1、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rmb_______元按rmb_______元计。
2、甲方须在信用证付款日到期日前_____日内将货款以付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计算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在此之前物权属于代理方。
3、在货物进口报关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关费、批文费、报检费、仓储费、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即时支付。如实际由乙方代垫的,甲方须在报关完毕后立即付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2、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不包括办理采购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费用。
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届时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庭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进口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与_________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进口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
乙方委托甲方,甲方同意作为乙方的代理人为乙方代理进口如下商品 供应商:glencore singapore pte ltd
商品名称:mixed aromatics(混合芳烃)
产地:以进口合同为准(进口合同编号:5727834,以下简称进口合同) 数量:49,000mt(+/-10%)at sellersquo;s option
单价:cif中国东莞,usd1135.00/mt
交货时间:以进口合同为准
滞期费率:按实际租船合同规定
装运港:jebel ali,uae
卸货港:广东东莞
付款条件:提单日后90天付款,提单日计为0。
货物的品质和数量以装港检验证书为准
上述合同原则条款及商品质量均以具体执行的进口合同内容为准。进口合同已经过乙方审核,乙方同意授权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据本协议委托范围的规定,甲方按受乙方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及时跟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理进口商品的报批手续,甲方负责提供通关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通关手续;
3.在国外供应商不履行进口合同项下的义务时,甲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4.甲方依据进口合同之规定负责办理本协议委托范围所规定的商品的进口手续;
5.本协议及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应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承担的其他义务;
6.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和责任,在乙方已购买国内运输保险的情况下,在取得乙方书面授权后,甲方可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7.因进口合同产生的数量、质量、发运和滞期费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2.乙方所进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法规等);
3.本协议及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应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诺承担委托采购商品的所有经营风险和责任,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5.乙方保证所委托的代理商品及报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若进口合同发生纠纷,需要委托甲方通过司法途径过外进行交涉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承担进口货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理采购商品的全
部货款及因此产生的进口关税、增值税、保险费、报关费、码头靠泊费、装卸费、商检费、仓储费、代理费等所需一切税费。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价款结算
(一)代理费、保险费和银行手续费、报关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值金额的作为代理费(代理费率以对外付汇的实际汇率为准)。
2.甲方收到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税票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开具全额的增值税票给乙方。
3.在进口报关过程中所有费用(包括关税、增值税、港杂费、清关行政性规费、商检费、仓储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汇
进口合同对外结算的货币为美元(usd),一切与进口合同有关的外汇事宜,由甲方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结、售汇,结、售汇所需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支付,开证费、改证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申请银行押汇,押汇所产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担,另外再签订补充协议。
(三)付款
1.在签订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进口合同货款总金额等值人民币(汇率暂约定为6.3)10%的保证金,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货款保证金(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须扣除甲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后3个工作日内按进口合同开出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
2.货物到达卸货港前3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到甲方开出的支付税款通知书当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笔进口合同货款总金额等值人民币(汇率暂约定为6.3)11%的保证金作为关税、增值税税款。
3.置 广东东莞九丰油库 ),甲方拥有全部货权。货物入库时,乙方经验收后向甲方开具书面接货证明,确认货物数量及质量。货物入库后货物风险即由甲方转移至乙方,货物仓储期间的一切变质、短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货物仓储期间自货物入库时始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货款、代理费、税费时止。
4.货物在乙方仓库存储期间,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货,但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先付款后提货,甲方确认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等货值货物的货权转移手续,在提单日(提单计为0)后80天内,乙方需付清进口合同项下所有货款、税款、代理手续费,开证保证金和税款保证金作为货款一并结算,在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货款后,由甲方办理对外付汇手续,结汇、购汇按银行实际付汇的汇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必须在信用证议付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付款申请,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因延迟付款或延期提货所产生的相应银行利息、银行费用、滞期费、仓储费及其他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收到男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后三日内付到甲方指定帐户。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须按时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代理进口货物,若甲方自行处置货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产生的银行利息由甲方承担。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因为市行情变化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低于进口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单价的10%以上时,或由于汇率变化导致甲方进口成本比市场价格增加10%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把市场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额作为增加的保证金补交给甲方,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处置和出售该批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担责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当事人订立协议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协议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5日内,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文件、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双方协商后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延迟履行合同、终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应全额支付甲方为乙方代理进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进口代理费,并支付甲方相当于总货值金额3%的违约金;
2.如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则进口该批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3.因进口合同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本代理协议不能执行,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全额代理费。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以方均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一致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文本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书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公章后生效。
八.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 20xx年02月17日至20xx年07月31日;
2.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通知均应收书面形式作出。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一方以邮寄方式向对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协议列明的对方地址向邮寄机构寄交后第7日视为已向对方送达。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时均应通知对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对方损害的,责任方需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进口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品牌/商标: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帐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帐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
2.甲方应于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帐户。
3.甲方应于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5.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进口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住??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帐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帐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
2、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帐户。
3、甲方应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5、乙方应在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的运输及保险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