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转让合同》规定了商铺转让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详细涵盖商铺状况、交付时间、价格等方面。签署该合同可有效保障交易合法性,确保商铺转让顺利完成,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商铺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商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装让商铺
合同所涉转让商铺位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原甲方与丙方签订商铺租凭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有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商铺所有人丙方再另行签订租凭合同
二、商铺转让费的支付
商铺转让费共计万元人民币,分次支付。乙方在商铺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即20xx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甲方在收到第一笔转让费后,天内向乙方腾让商铺并支付钥匙。余下商铺转让费元由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向甲方支付清转让费当日与丙方签订商铺租凭合同,该租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而甲方与丙方之前签订的商铺租凭合同正式终止,否则,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租凭合同不生效,而甲方与丙方之前签订的商铺租凭合同仍然生效。
三、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原甲方已经缴纳房租至年月日,至本合同签订生效起,剩余租期皆为乙方使用,商铺在合同转让前所产生的水电费,电信宽带费等须有甲方承担,往后商铺所产生的费用都与甲方无关。
四、商铺设施、设备归属
转让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详见《转让财务交接清单》)商铺会员卡、电信宽带更名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甲方原经营期间所办理会员卡的余额,经双方核对后由甲方返还给予乙方。
甲方须陪同乙方前往电信局、工商局、办理过户手续,期间所发生费用皆有乙方承担。
五、商铺原合作伙伴转让
原甲方与美团团购,大众点评团购,广东三方传媒公司签订合同等一并过户至乙方名下。其中团购结算账户须由乙方名下账户。
六、商铺出品及技术
原菜单上所列明的出品,甲方必须无保留的授予乙方,课程为10天(自20xx年8月24日至20xx年9月4日),同时出品的制作流程及比例必须传授给予乙方指定人员。乙方开张之日甲方负责到场协助。
七、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商铺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八、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商铺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
商铺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商铺已有装修、装饰、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铺钥匙。商铺钥匙一经交付,转让商铺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九、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商铺有合法承担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商铺,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商铺转让费。
乙方应按时接收商铺和支付商铺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商铺转让费,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商铺转让费。
转让方(甲方)签名:
日期:
受让方(乙方)签名:
日期
房东(丙方)签名:
日期:
商铺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陈**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公园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35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 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瓯北镇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商铺转让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补充协议:___________
甲方带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房转租须经产权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3、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甲方带给的相关证件应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是合法。
5、商铺的上下水管道、暖气、燃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带给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7、合同履行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8、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延迟办理营业执照,乙方能够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的订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9、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发生争议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既然房子是租赁的,转租须经原出租方同意。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并遵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店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名): 保证人(签名)
时间:
乙方(签名): 保证人(签名):
商铺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位于东圃路36号之一的店铺(面积为8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xx年7月31日止,月租为15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20xx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3月30日20xx—年3月30日
丙方(签字)
商铺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转让吴家山 “北冰洋城市广场”(以下简称本项目)商铺经营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详细信息
甲方:__:
注册地址: 东西湖区吴家山市场路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 年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项目概况、现状及签约流程
第一条 项目背景
北冰洋城市广场是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与东西湖区政府共同联合开发的东西湖首家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 北冰洋城市场广位于吴家山东吴大道与四明路交汇处,东临规划路,南邻吴南花园,西接四明路,北靠规划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优越,人气兴旺,交通便利。项目总占地9千余方,总建面4.3万方,地下2层,地上9层。是东西湖首家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
第二条 签约流程
1、甲方唯一营销场所位于本项目内,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谈转让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设任何其他营销地点,开展营销活动,乙方对此需留意。
2、甲方营销人员按照法律有关明示义务的规定,向乙方全面介绍项目及拟转让标的状况并详细解释本合同条款。
3、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就合同项逐条约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签章,甲方营销部门将乙方已签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务部审核,法律事务部在经审核无误的合同上签章并退还营销部门后通知乙方前来领,整个流程应在7日内完成。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认可。
第三条 签约承诺
乙方自愿与甲方签约,并做出签约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完全了解并承认有关项目、权利、转让、合同等一切相关问题的合法性;以签署本合同的行为,认可甲方已按法律规定完全履行明示义务;承诺服从本项目整体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且经营的品牌类别符合整体规划方案布局;承诺服从本项目半数以上(“半数”系指经营面积超过项目总经营面积一半)权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证不因自己的行为损害甲方、产权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项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共同维护北冰洋城市广场整体经营。
第二章 转让标的、支付、期限及用途
第四条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本项目_ ___层 区 号商铺的经营使用权。该商铺建筑面积______平米。(具体商铺位置见附件一)
第五条 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转让标的交付乙方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见附件二)。
第六条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确认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全额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
第七条 转让期限:限于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本合同租赁使用权期限为18年;从201___年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算,后续使用权年限与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 第三章 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转让对价为:(小写)¥___ 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计算标准为:单价¥__ ___元/㎡×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建筑面积_______㎡。
第九条 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第四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办理转让标的的确认交付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交付手续,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为实际交付日;
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出具体申请请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认可的,双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以严格遵守签约承诺为前提,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
2、第三年期限届满前,在确认履行本条第1款约定的前提下,有权自行转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
3、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有权开展上述2种情形以外的其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一切依前条约定有权实施、并引起经营使用权变动的行为,受以下条款约束并加以规范。
1、出让剩余年限经营使用权的,除符合第十一条的约定外,还应与出让前书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经营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受让方按照原经营管理合同内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的方式办理;新转让合同生效后,乙方对受让方的履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行为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体事宜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遵照协商结果办理。
第十三条 转让期限届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生效后,乙方无偿获得该转让标的后续二十年使用权并享受收益。
第五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应保证转让标的所依附商铺的配套设施在交付时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转让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在三十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所收款项;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质灾害、乱动、战争、疾病流行、突发事件、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预料的情形)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在政府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的情况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损失比例,在取得的补偿范围内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行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经书面催告逾期仍不纠正或造成的损害已无法逆转的,行为无效并构成乙方违约:
1、违反第十七条的约定,擅自进行的无权或越权行为;
2、虽有权进行,但在具体实施中违反第十八条之约定方式,行为不当的。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合同解除时乙方剩余期限经营使用权的对价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向乙方追偿其他损失:
1、凡依本合同约定,乙方构成违约,经催告于90日内仍不予纠正的;
2、损害公共利益,已触犯刑事或经制止不予纠正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催告在90日内仍无法履行的;
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依本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的事由,经甲方催告后在90日内不予纠正或无法逆转的。
第二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全部经营使用权转让款,并以该款项10%补偿乙方损失。
第七章 送达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双方约定一下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向该地址寄送的特快专递收寄凭证即是双方认可的合法送达凭证,受送达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辩该送达凭证的效力。若乙方约定地址发生变更,必须于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经书面通知,乙方无权以地址变更为由抗辩甲方向约定地址寄件的送达效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合同解除不影响本条效力。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
第二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约定指定的通讯方式。乙方通讯方式变更,必须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乙方联系方式: ,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切实履行,若发生纠纷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需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分、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 方:
乙方:
签约代表: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