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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出的服务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23-07-12 18:35:09 烟火

《中介出的服务合同》是中介机构与客户之间约定的一份重要文件。该合同明确规定了服务内容、费用、保密协议等要点,确保双方权益。签署该合同有助于建立合作框架,保障双方履行义务并维护权益。这份合同为中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客户和中介机构间合作的顺利进行。

中介出的服务合同精选6篇

中介出的服务合同 篇1

卖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快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也视为递达。)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深圳市 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证编号为 .

二、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尚未办理出商品房房地产证,双方均清楚该房地产上述产权状况,且确认该房地产是以现状并按套定价出售,买方已检查或已售权代表为检查该房地产。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履行合同。

1、若该房地产办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产证后即无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即属买方已向开发商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情形),则双方须按第三条规定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若该房产办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产证后处于抵押状态,则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需于办出一手商品房房产证后 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给担保公司,赎楼费用由 方承担,同时买方须协作卖方办理赎楼手续,即须依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该房地产转让成交价为 币 元整(小写: )。(此价不因测绘面积的变化而变化,且包括卖方已支付的装修费、维修基金、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频网络等设施的初装开通费、入住费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附房出售的设施物品的价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定金 币 元整(小写: )为第一部分楼款。支付方式为以下第( )种:

1、买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交纳定金 币 元整(小写: ),并须于卖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向卖方补交定金余额 币 元整(小写: )。

2、买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一次性交纳定金 币 元整(小写: )。

(二)。 币 元整(小写 )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楼款须在卖方办理一手房地产证之日起 日内付清,付清款项之日起 日内,双方须签署《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并到国土部门办理过户递件手续。

2、银行按揭付款:

(1)上述第二部分楼款中买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 币 元整(小写: (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书为准)支付给卖方,办理按揭所需费用由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约。买方需于 年 月 日前申请按揭,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申请按揭所需法律文书,双方均不得借故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2)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款(除以付定金外 币 元整小写 )(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多推少补)存入双方指定银行帐户监管。

(3)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若卖方需赎楼的,则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 日内,双方须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日内,买方须到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完交纳税费及领取房地产证的手续。领取房地产证当日,买方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四、放款时间、方式:

1、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地产证后,双方即将买卖合同、新房地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审核无误后将监管之楼款(预留总楼款的5%即 币 元整(小写: )整作为尾款,待确认交房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划到卖方帐户)。

2、如买方办理很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五)、税费承担:⑴查档费:⑵调档费;⑶契税;⑷印花税;⑸产权登记费;⑹贴花;⑺房地产交易服务费;⑻营业税;⑼城建维护税;⑽教育附加费;⑾个人所得税;⑿土地使用费;⒀土地增值税;⒁评估费;⒂按揭手续费;⒃赎楼费用;⒄合同交易工本费;⒅公证费;⒆其他 .其中卖方支付上述: 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买方支付上述 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则由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

(六)、卖方须在 时将该房地产交予买方使用。交楼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地产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七)、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手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东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房地产转让予任何人,唯卖方不可再为此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

2、 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该房产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卖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唯买方不可进一步要求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此合同。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内容必须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视为无效,自双方或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之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及协议。且合同双方对每一条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并无异议。

(十一)、特别委托:双方互相向监管机构提供并确认以下帐户,若交易过程中一方不能亲自领取某些款项。则监管机构或对方可将款项打入以下帐号即视同本人已收到。

卖方帐号: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帐号

买方帐号: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帐号

(十二)、双方此后签署的国土局版本《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之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三)、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以备注条款为准);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出的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 专业,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为 。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 (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 年 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在 年 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 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 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中介出的服务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经济信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信息(中介)服务。服务内容、形式、要求:_________。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共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密内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出的服务合同 篇4

方(中介公司): ,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乙方(业主):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之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所有的房地产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

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锁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

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锁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乙方所有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的【住宅】【写字楼】【商

铺】【工厂】。【其他 】。

乙方所有房地产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 】。

乙方持有【房地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证号: 。

乙方所有房地产【有】【没有】抵押。

房地产地址:

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已建成交付使用年限 。

其它

*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

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业主应查清自己房地产所在的楼盘开发商是否正在办理该楼盘的确权手续并如实将情况告知中介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正在办理确权手续的房地产不能够办理交易过户手续,须等开发商办理好房地产证后方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租金】:

1、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整。

2、该房地产按套【出售】【租赁】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整。

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缴交的税费为:

税费缴交方式【乙方自付】【买方代付】【甲方代付】。

其它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费或劳务费。

2、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发出该房地产的广告,但广告宣传费由甲方自付。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保证该房地产权属的真实可靠。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对象视察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对象。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对象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泄露乙方秘密。

9、其它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完整如实提供房地产的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臵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对于甲方提出需要乙方协助的合理要求(甲方需提供需要乙方协助的法律依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甲方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对象视察房地产时,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方便。

5、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根据合同向其支付服务费或劳务费。

6、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7、其它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整作为中介服务费。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为 。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

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延伸中介服务费。

其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 (¥ )给另一方当事人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隐瞒真实情况或不如实告知乙方交易进展情况等,造成乙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人民币 (¥ )作为赔偿。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

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但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甲方从事中介服务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乙方委任甲方提供独家中介服务的,如乙方通过其他中介公司【出售】【租赁】本人房地产或私下与甲方介绍之客户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违约金。

5、甲、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毁约,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违约金。

其它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调解解决;

2、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3、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其他。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中介出的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依据国家法律规范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桂林龙门度假村地块土地买卖信息介绍给甲方。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二、

1、项目名称:桂林龙门度假村地块

2、项目地址:位于漓江东岸规划提园路东侧,距离市区6公里,桂磨公路以南2公里。宗地面积约1323亩,出让面积约980亩

3、中介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出面协调参与的不论任何一方公司及个人取得该土地地块,需由甲方按每亩土地壹万元(10000元)提中介费用给乙方。

4、由甲方协调参与的一方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在支付购地款的同时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按实际购买土地每亩壹万元整的中介费用给乙方。

5、甲方享有要求乙方配给协调及提供相关该项目有关资料及数据,为该项目地块的获得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负有及时结算乙方中介服务费的义务。

6、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与上述单位签订土地买卖合同。

7、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订土地购买合同付完中介费用为止。

8、任何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均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守约的一方有权提交到当地人民法院经由诉讼程序解决。

9、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中介出的服务合同 篇6

用户: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家政服务员: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需要家政服务,丙方具有甲方所需家政服务的充分服务技能

一、甲方所需的家政服务内容

1、家政服务内容为:

2、家政服务地点为:

3、家政服务时间为:

二、相关服务报酬及法律关系

1、丙方是利用自己的技能、经验及工具并根据需要是否再雇佣

2、甲方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家政服务应支付给丙方的的承揽劳务

3、甲方应支付给丙方的承揽劳务报酬通过乙方支付给丙方,即

4、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介绍服务费为人民币

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给乙方。

三、三方权利义务

1、三方合同签订时,丙方对自己的服务技能和经验对甲方作了详细的介绍,甲方对丙方已作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在人员的介绍和选任方面三方均已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没有过错。

2、丙方在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出现伤亡事故由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乙方无关。

3、丙方在甲方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爱护甲方的财产,若因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未经丙方允许情况下,甲方不得要求丙方从事与本合同约定的家政服务内容无关的服务。

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郎溪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五、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三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