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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合同推荐8篇

时间:2023-07-30 17:18:22 烟火

本文详解加工业中的代加工合同,包括定义、内容和注意事项,让您了解合同签署必备的知识点。

代加工合同推荐8篇

代加工合同 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加工制作商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25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货运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大连农商行水师营支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20xx年5月12日

代加工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食用油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食用油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食用油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 每月订单及加工费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__5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15_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10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____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就项目的制作,委托乙方施工或加工,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制作加工项目:

二、制作加式价格: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的%计人民币元制作中期甲方预付工程款的%计人民币元。乙方制作竣工,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乙方工程款%计人民币元,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七日内付清。

四、制作加工期限:

五、制作加工保质期:

双方商定该项目制作加式保质期为年,在保质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查验及维修。若遇紧急情况(工程发生危险隐患、自然灾害、政府市政部门的紧急处理要求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整固并尽最大可能尽快解除隐患。

六、质量要求:

七、安全责任: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施工的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及第三方财产安全工作。若在甲方指定场所施工,必须安排安全员监督,负责安全工作。若发生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故、甚至刑事责任、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若发生拖欠情况,每延滞一天,应按支付款项的百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若末按合同规定条款和要求施工、若发生违约或超过制作加工期限的规定交货或竣工,每延滞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若乙方超过制作加工期限七日以上的,除甲方的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则视作乙方无诚意履行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之外,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3、乙方若未按合同的质量要求制作、危害大小、影响大小等情况,由甲方按合同总金额10-20%范围内,向乙方索赔。

4、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施工的应服从甲方派出人员及该场所有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提供和佩带好必要的证件,每天施工结束后做好现场的清洁。不损害施工现场的建筑结构,若有损坏,除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若发生重大事故,还必须对甲方的名誉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赔偿数额按事故大小、侵害程度等因素,由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20%范围内确定赔偿金额。

5、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双方无论在施工中或施工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若有发生,应承担泄露经济秘密的违约责任。双方商定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0%。

九、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妥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本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应向对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备案。

十二、本合同签定地点:

十三、本合同签定日期: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4

甲方(需方):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加工物

第二条:产品质量符合双方技术人员认可的质量标准及图纸要求。

第三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壹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壹日内答复。最终由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方案及加工图。

第四条: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无

第五条:乙方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供货,于年月日开始供货。

第六条:由乙方送货至北京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运费由负责;由甲方负责卸车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产品数量、外观质量异议期限:由双方有关人员在乙方厂内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并由甲方填写产品验收单后由乙方出具模板合格证及原材料材质报告单。

第八条:乙方负责首次模板组装时的现场技术指导,保证在接到甲方要求售后服务的书面传真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每日1%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卸车,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搁置时间过长(指车

辆到达现场后超过4小时及以上)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产品供齐,货款全部付清,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和实际发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另以设计方案及设计重量清单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盖章) 供 方:(盖章)

任公司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代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xxxx服饰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以双方约定的加工项目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艺单,定做尺码单等)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辅料,所选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等。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约定的辅料的使用,不得浪费,损坏率不得超过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从我公司采购原样。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样衣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原材料价格及运费,税票等)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同上一条处理方法相同)

3。缝纫手工艺的确认;(按照约定的工艺要求或者工艺单具体要求操作)

4。其他内在隐藏的质量问题的确认;(包括,但不仅限于粘衬,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辅料或改变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隐藏性质量问题)

5。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6。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误而产生的次品,应该原样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辅料一同退回甲方)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者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乙方应该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第三方使用。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或者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xx市xx区南桥镇金轩路88号交货。

3。运输方式为专车快递;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 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99票交由甲方。2、( )不含增值税专用发99票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的:(除经过甲方同意予以免责的)其他均按照以下方式执行,逾期3天内(含3天)加工费按照总加工费用的97%结算;逾期5天内(含5天)按照总加工费的95%结算;逾期10天内的按照90%结算;逾期15天以上的,按照70%结算;逾期20天以上的按照50%;30天以上的本公司有权拒付加工费,且由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0%;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6。乙方对此合同中所有关于甲方的公司资料具有保密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须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本合同附件与加工工艺单,传真件,复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6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7

承揽方(全称): 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

签订地点: _____

承揽方和定作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作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_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备注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 总金额(大写)__ 佰___ 拾__ 万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____ 角___ 分_______ 定作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定作方应该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承揽方提供定作物的样品, 承揽方应保证所加工的定作物与双方确认的样品质量相符.

2、承揽方应该根据定作方提供的相关工艺单进行定作物的加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定作方应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内对定作物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揽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具体包装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承揽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定作方自行承担。 承揽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承揽方已将定作物交付于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2、时间要求:交定作物期限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应该至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前7天书面向对方提出,并且取得对方同意。 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定作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六、预付款要求:定作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揽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预付款(按照定作款总额的百分之___ 计算),该预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时冲抵定作款。

七、定作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权由承揽方所有。承揽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八、违约责任:

第一点:定作方的违约责任(1)中途变更定作物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2)中途解除合同的,定作方应该向承揽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承揽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承揽方因而造成的损失,

(5)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 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点: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

第一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承揽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偿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承揽方无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则定作方有权拒收。

(4)因为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如需提供担保,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产特殊性,定作方允许承揽方在供应定作物数量上有177;10%的浮动,在交付时间上有177;__天的浮动。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服装加工合同 183;钢筋加工合同 183;加工贸易合同 183;进料加工合同

十三、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揽方(盖章): __________定作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加工合同 篇8

甲 方(被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 方: (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 洗衣液,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洗衣液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洗衣液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佛山市技术监督局或者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佛山市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1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1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 30 %、包装材料费用 100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70 %。

五、仓储

1、甲方有仓库储存乙方所下单包装材料和成品,由甲方负责管理。

2、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30 天、包装材料 45 天为周期的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 15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提货和运输。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洗衣液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洗衣液,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12月12日起至年12月12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被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